「專聘教師」是由地方教育局處以一聘兩年的契約,專案聘任有教師證的教師到偏鄉任教;薪資待遇比照專任教師,但不適用公保,而是勞保。2019年嘉義縣的教師甄選放榜,招募20名專聘教師名額,卻只有五人報到且在隔年陸續離職。新北市開放教師甄選落榜者選填專聘教師,只有一位報到。此後,再也沒有其他縣市跟進。
許可欣(化名)曾經是台灣教育史上稀有的「專聘教師」之一。三年前,她考上專聘教師,分發到嘉義縣偏遠山區一所小學,沒公車可到。第一年任教時,她得在上山前備好一周五天的晚餐食材,讓同事載她上山;參加校外研習前,要先跟其他老師約好時間,才能搭便車下山。
在嘉義偏鄉成長的許可欣說,她還挺能適應山間生活。但許可欣認為,像她這樣已有教師證,即使考上專聘教師,還是會參加正式教師甄選 ,「除非專聘教師的薪水是正式教師的兩倍。」她半開玩笑說。
陳添丁還原專聘制度的立法精神——鼓勵「無教師證」、有意回饋偏鄉的大學畢業生投入偏鄉教育。為此,政府提供優於代理老師的待遇及公費修習教育學分的資格,以支持無證教師考取教師證、訓練無證教師成為服務偏鄉的「特種部隊」。
陳添丁強調,開放無證教師的前提是「偏鄉學校真的招不到老師」,到第30招還找不到人,時有所聞。何況三招以後,學校依法就要讓無教師證、只有大學文憑的人來當代理教師。但是教師團體強力抵制,認為這會破壞師培體系的證照制度。
誠致教育基金會前董事長方新舟指出,當年立法院針對偏鄉條例的攻防中,在最關鍵的文字上退守,變成「有教師證才能考」專聘教師。原來開大門、廣納人才進入偏鄉教育的美意頓失,專聘制度從此形同跛腳。
細究專聘教師的待遇,包含「考核獎金」及「晉級」制度、寒暑假也有薪水;若與未兼任行政職務的代理教師相比,每年多了兩個月薪資。但對有證教師來說,離考上正式教職僅一步之遙,不願為了兩個月薪資遠走偏鄉。
陳添丁表示,聯招無法針對偏鄉學校的需求設計考題、難以篩選出有能力任教偏鄉的教師。「專聘制度宣導不足。」他說,縣市政府看不出招聘專聘教師的好處。
另一位稀有的前專聘教師曾子芸(化名)表示,專聘制度的「出發點是為學生好,不用每年換老師。」在偏鄉有些代理老師很優秀,但不善於考試,她建議招考專聘教師時,要看重老師在偏鄉教學的經驗和熱情。這是現有招考制度「考不出來」的。
陳添丁建議重新檢討專聘制度,畢竟法規已改——代理教師已可領全年薪,逼近專聘教師的待遇,使得專聘更不具吸引力。條例施行多年,可嘆偏鄉的學生還是問著多年前的那句電影台詞:「老師,你會不會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