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電業者、陽光伏特家共同創辦人馮嘯儒指出,目前企業買綠電的「願購價格」其實比台電高,賣給企業明明可賺更多,發電業仍然走不出台電的收購,背後有融資及法規兩大阻力。
陽光伏特家以「全民電廠平台」起家,讓民眾低門檻就能投資綠能;2019年也成為售電商,取得台灣第一張再生能源售電業執照。馮嘯儒解釋,售電業就是左手向發電商買電,右手賣電給客戶。中小企業通常沒有能源專才,對購電流程也不熟悉,特別需要售電業擔任中間人,幫忙找綠電、處理購電手續。
馮嘯儒指出,以光電案場而言,台電躉購價格平均每度電約4.2元,而目前企業的願購價格可到每度電約5.5元。兩者之間有價差,賣給企業更有賺頭,為何發電業者仍然不願走出台電躉購?原因就在「銀行融資」及「法規程序」。
首先,蓋電廠的初期成本高,發電商通常會向銀行融資。但是銀行放款時,通常認為發電商賣給台電的風險比賣給市場低,因為20年保證收購很穩定。
馮嘯儒指出,2019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後,政府允許發電業者跳出台電後,若客戶不買了,可隨時賣回台電,「雖然沒了風險,但對銀行沒有明顯好處」,因此金融業者依然更願意放款給躉售台電的發電商。馮嘯儒說,政府近期開始倡議「永續金融」,確實有幫助,例如永豐銀行對綠能售電業相對友善。
另一個阻力來自行政法規。馮嘯儒解釋,許多中小型案場屬於「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法規限制只能發電自用或躉售給台電;當這些案場想轉換為可直轉供給客戶的「第一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行政程序竟長達八個月以上。對發電商來說,這樣的時間成本太高了。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認為,「三轉一」程序確實有機會簡化,「有些文件就不需要重審,現在幾乎是全部重來。」他表示,能源局對此已展開討論,正思考如何簡化行政程序。
若要加速綠電市場發展,政府除了消除阻礙,也可積極創造誘因。馮嘯儒指出,目前台電躉購的電價補貼來自「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例如躉購費率一度約5元、台電電費一度約3元,中間的2元補貼來自此基金。
他提議,當發電商選擇跳出台電、直接轉供給用戶後,政府可考慮讓這筆補貼跟著進入市場,補助發電商、售電商或終端客戶每度電1或2元,都可成為發電業跳出躉購的誘因。
馮嘯儒說,期望政府不只儘快消除阻礙,還能積極扶植售電業,讓綠電市場早日茁壯。這也攸關中小企業能否順利取得所需的綠電,成功邁向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