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7屆締約方大會(COP27)協議出爐,台大風險中心主任周桂田認為,氣候議題過去由工業國家主導,從「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DM)到1000億美元氣候基金的建立,都是如此;今年損失與損害議題在談判上的成功,意味著全球氣候議題話語權的倒轉、平權,堪稱影響未來國際協商的重大突破。
曾多次參加氣候大會的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分析,今年「損失與損害」談判有突破是因為大國未強烈反對,而主辦國埃及本身是發展中國家,主席在議程安排上有決定權,且支持損失與損害談判,無論初期資金有多少,都希望達成初步成果。
林子倫認為,損失與損害是今年最特別的重點,因為提出十多年來首次排入議程,「發展中國家一直想跟工業化國家算帳,算這本氣候帳,但不太好算。過去工業化國家,基本上都一直冷處理。」
針對未來在責任歸屬的僵局,林子倫認為「保險機制」會是可能解方,這可讓受害國家獲得資金,又避免將責任歸咎於特定工業國家;而台灣的金融機構也可在此扮演角色,成為解決機制的一部分,而不再像過去只針對再生能源或淨零基礎建設進行融資。
至於如何畫分賠償國、受償國,周桂田認為不應完全以工業國家、新興工業國家或發展中國家區分,而是以實際造成的氣候損害,共同分配責任;例如歷史碳排放第二高的中國,就遭詬病應該列入工業國家。
周桂田認為,損失與損害機制是台灣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的契機;身為第21大經濟體,台灣也要公平地分擔責任,透過資金和技術協助他國,以非政府利害關係人(non-state stakeholder)的角色加入其中,這是台灣在國際間重新定位自身價值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