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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COP29/氣候峰會 碳權規範達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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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COP29/氣候峰會 碳權規範達共識

2024-11-12 聯合報/ 特派記者王惠英、陳熙文/巴庫報導

COP29開幕首日,主辦國亞塞拜然宣布一個好消息,各國已同意接受針對「巴黎協定」第六點四條規定所提出的碳權(Carbon Credits,又稱碳信用額度)規範標準,此舉將有助於藉由增加對碳權的需求來推進氣候行動,不限氣候公約締約方、開放所有國家參與國際碳市場,並確保全球碳市場在聯合國監督下誠信運作。

COP29大會主席巴巴耶夫表示:「這將改寫遊戲規則,將資源引導至發展中國家。經過多年僵局,在巴庫已展開了新的突破,但還有更多事情要做。」

COP29將「巴黎協定」第六條的全面實施列為今年優先談判的關鍵事項。據估計,完成第六條的協商談判,可望透過促進跨國合作,每年減少實施國家氣候計畫的成本達到二五○○億美元。在開幕首日丟出一記好球,為未來兩周談判取得進展奠定了基礎。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范建得觀察,COP29大會可能有意效仿埃及COP27在開幕第一日即通過「損失與損害基金」決議,以及杜拜COP28在首日就捐款三百億美元,帶動氣候資金承諾的履行,讓「巴黎協定」第六條市場機制的規則書通過,成為此次大會最明亮的印記。

碳權指的是「排碳的權利」,通常以一公噸的碳排放量來作計算單位。透過碳權交易,各國或企業可以為地球上任何地方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或將其從大氣中消除的項目付費,用來抵消自己的排放量。

范建得指出,目前全球對於碳權或自願性碳市場都存有許多爭議,在樂觀情境下,「巴黎協定」第六條可以同時為締約及非締約方提供淨零減碳決心的誘因,並降低減排成本;然而,這些規則也可能允許排放國或企業濫用不可靠且無法驗證的信用額度,規避自源頭減碳的義務,反而浸蝕了全球期待的減碳企圖。

范建得強調,上述爭議導致COP28談判延宕,COP29能否通過第六條最終的規則書及相關細節,攸關其衍生的碳交易市場的未來。其中最大關鍵是第六點四條碳權機制的落地,不只是為環境品質和人權設定高標準的機會,並了解所謂高誠信的信用額度應具備的要素。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完整內容全收錄於【前進COP29|團結一致,共創綠色世界】報導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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