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所國小300多名五年級的孩子參加校外教學,卻被廠商人員要求全體罰跪,廠商在臉書粉絲頁放了一張網路圖片,寫了一篇看似要負責但毫無改善作法的道歉文,留言區卻有家長說,孩子「還是」玩得很高興,為廠商加油打氣;也有自稱曾參加過活動的學生,特地留言鼓勵,希望未來還能參加廠商活動;甚至有爸媽幫被罰跪的孩子註冊帳號,讓孩子親自道謝。
先不論那些留言是否假帳號或親友幫忙洗評價,我好奇的是,無論這家廠商之前的活動多成功,當一個團隊能接受「要求兒童罰跪」這件事,這顆老鼠屎早就壞了一鍋粥,我們平常絕對不會把屎撈出來,吃旁邊的白粥吧?同樣的邏輯,平常對伴侶很好的人,偶爾家暴是值得原諒的?性騷擾職員的主管平常工作認真,也應該得到包容與鼓勵?
不,家暴零容忍,性騷不能犯,唯獨傷害兒童身心、侵害兒童人權,在台灣可以輕易被原諒,被好好的同理,甚至被「接住」,「有什麼辦法呢?誰叫那些小孩太喧鬧,罰跪個一分鐘也不會怎樣吧!」有不少網友留下這樣恐怖的言論。為什麼這些人的思考方向不是「一開始就不應該這樣對待別人」?我感到非常困惑。
校園不當管教案件層出不窮 誰剝奪了孩子反抗的勇氣
前陣子讓人最心痛的新聞,是一個高二的孩子被學校老師長期霸凌,選擇自殺。當他不斷被搜身、每一天都被校方針對時,他可能無數次想問:「為什麼你們可以這樣對我?」家長是否也曾想過:「為什麼你們可以這樣對我的孩子?」還是只感到無可奈何,盡量在不得罪校方的狀況下,勸孩子低調承受。遺憾的是,那所學校並沒有想讓孩子平順畢業。
同時間,網路上滿滿是眾人「回顧」自己被老師霸凌的經驗:伏地挺身、跑操場是體能訓練;罰站是站立反省;下課不准離開座位是靜坐反省,辱罵是好言相勸。一個朋友的孩子剛進北市明星高中,不知為何被老師盯上,以強化體能為名要孩子在走廊上接受「運動式體罰」,直到同校的哥哥經過,家長開始申訴,也要花上幾個月,這件不合理的事才有所改變。
為什麼從國小到高中,無論多生氣,我們的孩子最終都接受了成年人不合理的管教處置?是什麼樣的成長過程,讓我們的孩子沒辦法勇敢說出:「為什麼你們可以這樣對我」、「你不應該這樣對我」、「你不能這樣對我」?
不反抗成人、不知道該如何反抗成人,是台灣孩子的問題嗎?當然不是,是我們這些大人的問題。我們這一代大多生活在民主社會超過三十年,很在意自己的權利是否受損,很努力地推動各種社會改革,唯獨說到兒童,許多父母還死死握著懲戒權不放,每當有人討論禁止體罰就大呼小叫,放話乾脆「放養」,讓孩子成為未來的社會問題。
只有無能的大人才會以懲罰教育孩子
台灣的成年人深怕失去責打小孩的權利,認定兒童是必須經過馴化的、野蠻的生命,而且「理當」承受貶低,刻意忽略自己教養知識和方法不足的問題。就像是無法好好治理一個民主國家的政府,勢必強塞威權壓迫人民,沒有教育專業的師長,也只能以不當體罰、威脅恐嚇、強迫搜身翻書包等剝奪人權的方式在學校生存下去;沒有優秀活動策劃與引導能力的校外教學活動廠商,勢必得找個員工扮「黑臉」嚇學生。
在法律約束下,成年人會避免傷害兒童的身體(或至少不被發現),但人格羞辱是成年人最愛用的利刃,在孩子的童年割下一道道傷痕,罰寫罰到整學期不能下課、午餐吃不完就拿著站在走廊吃、強迫搜身、威脅送警局、罰跪,還有各種連坐法的處罰,一次次提醒孩子,他還沒有被尊重的權利,還不能被視為有獨立自主的人格,還像小狗小貓一樣要被訓練,所以任何人都可以這樣對他們。但這一切只是負面循環,不會是正增長,被不當處罰與羞辱,導致兒童自尊低落,缺乏改變的自信,未來再遭遇到其他不合理的情況也不知道是否能拒絕,甚至成年後複製自己的經驗,繼續處罰下一代兒童!
不是辦活動、送玩具就好 兒童節應讓大人學習如何善待孩子
當媽媽十年,我最大的體悟就是「好好對孩子」是一件聽起來沒什麼,其實非常困難的事,因為大人握有太大的權利、太少的餘裕,經常在生活的每一刻對孩子發出或大或小的惡意,例如明明自己情緒控管不佳,卻對孩子大吼大叫;工作太忙沒有時間陪伴孩子,反過來不斷責罵孩子動作太慢;孩子考試成績再好,也能批評他學習態度不佳⋯⋯大人要不留痕跡的傷害孩子實在太簡單了,他們心思純樸、詞彙有限、邏輯思考能力還在發展中,一句簡單的負面語言就讓他們緊張到快掉淚,或是氣憤到滿臉脹紅,拚命為自己解釋。
在成長路上,一直沒有被好好對待的孩子,往往被逼到了最盡頭,才會怒吼:「為什麼你們可以這樣對我?」那一刻多半為時已晚。
每年兒童節各地政府、各所學校都舉辦不同活動或發禮物,幾個小時慶祝活動結束後,再度回歸日常,我建議不如把兒童節訂為「友善兒童進修日」吧,一年一次也好,老師、家長、任何職業與兒童有關的人,在這一天能被獎勵、補助去參加一場正向育兒或教育課程,讓沒有被善待過的成年人,有機會學習不威脅、不嘲諷、維持正向思考的說話方式,以對待「一般人」的合理態度和兒童相處,讓台灣的兒童長出質問「為什麼你可以這樣對我」的勇氣與力量,無論眼前的人身份為何。
去限縮處罰的範圍、限制體罰,都不是為了帶給父母或老師罪惡感,而是要提升這些身份的主體性,每個人都可以更有能力,不是陷在自己的教養、教育困境裡,只要願意察覺自己的無能為力,那些欺負、羞辱、教訓、責打孩子的人,就會有改變的機會,他們會明白永遠不該那樣對任何人,包括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