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面對來自乾旱、高溫、碳關稅的民生與經濟雙重壓力,台灣迅速宣示2050淨零碳排,一年內完成「十二項關鍵戰略」及《氣候法》兩項重要基礎。政府吹響了減碳之路的起跑哨音,下一步該踏向何方?
願景工程專訪多名專家,將細數國發會公布的十二項戰略,盤點2030年減碳目標、金融、交通、建築、公正轉型等面向,解析「減碳起步走」的2023年,我們如何參與及監督。
綜觀「十二項戰略」其中五章皆以能源為題,可謂重中之重。但綠色和平基金會在去年底發表「五大傳產集團總體檢報告」,發現台塑、遠東、中鋼、台玻、統一等集團,除了中鋼以外,其餘光電設置率都低於4%。
該報告指出,經濟部雖自2021年起實施「用電大戶條款 」,要求用電契約容量5000瓩以上,約三百家企業必須在2025年達到建置10%綠電的目標;此條款容許業者選擇以自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儲能設備、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或繳納代金等方式完成。
「用電大戶條款上路至今兩年,成效卻不彰。」綠色和平指出,目標企業卻多數採購買憑證方式履行義務,未實際增加再生能源設置量。
綠色和平氣候能源專案主任洪昇邦表示,行政院已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送交立院審議,要求新建物屋頂設置光電設備,期望加速民間屋頂的光電發展,「卻對於更該負責的用電大戶輕放」。洪昇邦認為,經濟部若管不動用電大戶,最終恐讓2050淨零成為一場白日夢。
洪昇邦呼籲,經濟部應將用電大戶的光電設置義務量,由10%提升至20%,以呼應台灣2025年綠電占比20%的目標,並且隨著能源轉型進程逐步提高;此外,應積極鼓勵自建發電設備,尤其是自有屋頂光電,優於購買憑證或建置儲能設備。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則主張,用電大戶的門檻應從5MW調整為800KW,從三百擴大至五千家,才能有效利用產業的閒置屋頂,「就算不要求立即使用綠電,也應儘早訂出時程、提出獎勵方案」。
高茹萍也強調,「政府機關、教育機構不應被排除在用電大戶範圍外」,這些機構有帶頭示範的作用,目前卻被免除義務責任,造成公有屋頂空間尚未被充分利用。
由於屋頂光電具有分散式發電的好處,高茹萍表示,未來台灣若碰上如俄烏戰爭般的危機,這些再生能源可協助企業維持產業運作,「不會說電網一垮,我們整個產業就完蛋了」,政府機關及學校也如此,必須設法維持電力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