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有一個獨特的司法文化,談論死刑時我們總會將「教化可能性」一併討論,「如果這個人沒有教化可能性,那我們就殺了他吧」。相反地,大部分仍活著的、被關在監獄的人,是被認為有「教化可能性」的人。
一天,和友人聊起監所的概況,「在監所,我們將收容人稱作『同學』」我說。
「同學?那老師是誰?」友人疑惑的問。
這問題如一陣雷擊,我愣了半晌。
對我來說,在監所裡「同學」和「老師」不具有關聯性,如同太陽餅裡沒有太陽、鳳梨酥裡沒有鳳梨,我早將其視為當然。兩者是獨立的名詞,不帶有學習教育的意涵,為異化的稱呼。
「我在裡面當社工時,同學們叫我老師,同時也會稱教誨師、輔導員、作業導師為老師,但他們原本的專業是戒護管理人犯」,我回。在監獄稱社工和其他管理者為「老師」、稱受刑人為「同學」;受刑人則笑稱入監為「來社會大學進修」。
那這裡教的是什麼、學到的是什麼?
每當談起監所的「教化」功能,我的腦海中即浮現受刑人小高的身影——黝黑的膚色,配上染髮後褪色的金色短髮,及爽朗中帶有一絲傻氣的笑容。
小高是一位年近四十歲的單親媽媽,他和不同對象生有七個小孩,其中僅有三個孩子仍保有聯繫,分別是老大、老四及老五。
只有國小畢業的小高,僅能從事低薪、高流動率的工作,做過餐廳服務生、清潔工,最近一份工作是工地粗工。小高為了賺更多錢,有時做違法行為,例如將自己帳戶借給詐騙公司使用、或當車手去ATM取款,導致進出監獄多次。
老大十七歲,為了獨自扛起照顧阿公阿嬤的責任,他白天就讀私立高職觀光科,下課後在飲料店半工半讀,賺錢負擔家計。老四和老五則接受社福單位安置中。
「你平常會去機構看孩子們嗎?」我問。
我好奇:「那你平時去探視孩子們時,你會和他們說什麼呢?」了解他和孩子互動的過程,家庭關係如何。
「我會問他『在機構有沒有不乖?』、『有沒有聽老師的話?』,他都會回『有』。」小高說。
『那我要去問社工老師你說的是不是真的』」,小高短短幾句話,我聽來充滿質疑與不信任,「如果他做錯事不乖,或是成績考太爛,我會叫他抄佛經。」
「蛤?抄……佛經…?」我嚇到差點說不出話。叫一個國小的孩子抄佛經?他知道佛經的意涵是什麼嗎?然而,平時監所叫收容人抄佛經,他們就能理解佛經字字句句的含意嗎?
我們用什麼方式對待這些人,這些人就會變成什麼樣子
我遇過各式各樣的服務對象,看過他們經歷各種大風大浪與千奇古怪,但目睹監所對收容人的作為不只影響收容人本身,更深遠的觸擊他們的孩子,讓我著實感到驚嚇。
在監所時,我常常為這個社會體制對待服務對象的方式而感到氣憤。
例如罹患失智者的阿嬤,未能清楚辨別自身行為與意義,肚子餓時因著生存本能驅使,拿取商店麵包,逮捕關入監獄,而未給予適當的療養資源;或服務對象在街頭流浪多年,未曾獲得社福資源協助,寒流來襲之日,僅著單薄短袖的他,拿了公園長椅上的外套取暖,亦遭判刑。
每次看到這般服務對象,我從他們的雙眼便可一路望至人生盡頭——弱勢者出監後,沒有適當的處遇及資源協助,找工作困難、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家人也怕被拖累,為了生存下去,很快就會再度違法入監,陷入反覆出入監循環數十年,逃也逃不出。
如同在八點檔播到爛的連續劇,電視機前的觀眾閉上眼都可說出接下來的劇情發展。
而小高的故事,已經不只是看到眼前這個人如何被社會體制所摧毀而已,更血淋淋的看到影響遠遠處及於他的下一代。
大部分受刑人和小高一樣,國小國中學歷,有的甚至不識字。不知道該如何教育孩子,也無從獲得相關資源管道。唯一學習到的方式,就是從環境模仿被他人對待的方式,複製貼上在孩子身上。
為了改善小高和孩子的互動品質,我提議,「我們來練習看看,如果下次孩子成績從55分進步到75分時,可以怎麼對他們說?」
小高很快吐出,「為什麼才考75分?下次要繼續加油、多用功!」。
「小孩成績進步了20分這麼多」,我用雙手在空中比劃出一個大圓,試圖具現化孩子的付出,「相信他一定很認真念書,才可以有這麼大的進步,但這樣的回應會不會讓他感到自己的努力沒被他很重視的媽媽看見呢?好像有種永遠不夠好的感覺。」
我建議:「那我們來試試看,說三句肯定他的努力的話。」
人都是需要被稱讚的,肯定可以提升自尊自信,提升自我效能感,讓人相信自己可以應付挑戰、克服困難,相信自己是有能力做到的。人為了獲得認可,也會繼續有好的表現,產生正向的循環。更甚,正向語言有助於減少衝突,讓人際連結更和諧緊密。
在監獄被嚴格管教,一個口令一個動作,讓你吃飯才能張口、叫你過來就得馬上、要你閉嘴不能說話。違反規定者將被處罰關進特殊舍房,剝奪在監獄已所剩不多的權利——禁止親友探視、禁止運動、禁止採購生活物品等,並罰以抄寫佛經或撰寫「悛悔日記」,作為教誨措施,以「透過自我省思之方式促其服從管教、悔悟前非、改過遷善為目的」。
在這樣高壓管控的環境下,小高學到的反射性連結是,做錯事就要抄佛經。毋論為什麼要抄佛經?如何理解抄佛經的意義?抄佛經讓人可以真心反省悔悟嗎?
更不說如何定義「做錯事」?對誰來說是「錯事」?貼上「錯誤、壞的、不對的」標籤,再懲罰強迫其悔悟,除了恐嚇性作用外,如何理解當事人為何有這個行為?如何讓當事人知道這個行為的影響、下次該怎麼改進才會更好?
懲罰之外,沒有人教導如何把事情做對
在監獄專業輔導、教育及社福資源嚴重短缺情況下,服刑僅淪為剝奪自由和尊嚴的懲罰,即使有心悔改的受刑人也無從獲得適當的支持。
社會將認為沒有教化可能性的人判以死刑峻罰,將有教化可能性的人送到監獄,期待透過懲罰和教化處遇,使人復歸社會,減少再犯。
出監後背著更生人污名標籤、失業缺乏專長學歷、沒錢沒家人沒資源,被迫走上再犯的回頭路,而我們說「這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如一腳陷入流沙中,掙扎得越用力、陷得越深,直至最後活生生被沙子埋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