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中央更積極的自治條例
趕在年底市議員、市長選舉之前,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台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成為全國首部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之地方法規,頗具指標意義。
自治條例明定市府所屬各機關權責,成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整合、協調及監督;除減碳外,亦強調「增匯」,以達成碳中和目標;並設立「氣候轉型基金」及氣候調適專章,勾勒韌性、海綿之城市發展願景。自治條例八大核心項目包含「除碳」、「創綠」、「節電」、「綠運」、「減廢」、「增匯」、「調適」及「永續」,草案全文尚未公告,文字授權議事單位整理中。
走在中央之前,但是否能務實達成,當然也引起不少質疑,自治條例是否能達成城市淨零目標,「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及「增匯」制度建立,是重要關鍵。
建立獨立、法定職權的外部機制
「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之設置要點」,由市府另定之(第5條)。台北市如果玩真的,必須在子法下功夫,效法英國氣候變遷委員會、德國氣候變遷專家委員會賦予明確職權,成為有別於既有市政會議之獨立機構,授予提出碳預算規畫和長期目標(不只是被動審議),審查評估各局處減碳績效,進行各期碳預算政策評估等法定職權。甚至要參考德國氣候法,規定委員間祕密投票,選出委員會主席與副主席,自訂程序規則,做到真正獨立,而非由行政機關代行。
這一步也將決定台北氣候法治的高度,是否能走出行政本位的思考,走出市府團隊舒適圈,納入專業意見並強化管考。
城市特質影響「增匯」路徑
自治條例另一亮點是中央「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幾乎沒有著墨的「增匯」,包含增加樹木碳匯,如校園樹木碳匯量化、課桌椅汰換為固碳材料(碳保存)、加強行道樹、公園綠地與森林資源碳匯管理(第2條);訂定碳匯經營增量辦法,保育濕地(第27條),監測都市樹木與森林健康狀態及碳吸存變化(第28條)等,注意到碳匯必須納入管理、經營與監測,跳脫過去只關注減碳(仍是汙染),而忽略吸碳(吸收汙染),可謂重新認識碳匯,承認自然資本內在價值,是觀念上的一大突破。而關注到「增匯」也會將城市淨零治理拉向更全面的思考,重塑城市的特質,認真面對氣候治理框架下的侷限。
「增匯」的方法與選擇,與城市特質有關,台北不是一座工業城市,不會傾向依靠地層、設施或場所等工業製程方式捕捉、封存或利用二氧化碳來增匯,也因此在自治條例裡面,所提面向都是自然碳匯,特別是樹木、森林,這也與碳匯方法學發展進程有關。
相對於土壤、海洋邊界較不明確,量測不易,一棵棵不會移動的樹木量測較為簡便,可量化、可預期讓「增匯」政策推動更有著力點,而樹木固著於土地,縣市範圍清晰也貼近人民,成為「增匯」的不二選擇。
城市淨零排放的挑戰
淨零要達到收支平衡,即碳吸收(碳匯)等於或大於碳排放。城市在很多方面可以做到減碳、調適,《地方制度法》第三章賦予城市土地行政、都市計畫及營建、財政、社會福利、教育文化及體育、勞工行政、經濟服務(農林漁牧、自然保育、工商等)、水利、交通及觀光、衛生及環保、公共安全與事業經管等權力,但其中許多事務權責劃分,仍以中央為主。
例如,建築管理,城市可以有「綠建築自治條例」,以高於中央的標準獎勵之,但根本性的變革,仍須內政部修法;綠色運輸與電動車,城市可以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專區」禁止汙染車輛進入 ,鼓勵電動車持有、停車等,但有關車輛效能標準,燃油汽機車汰換時程表,非城市所能置喙。
能源是最明顯的例子,能源為中央管事務,決定每單位用電碳排放量之電力排放係數,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再生能源發電傳輸之饋線建置(台電),再生能源憑證發放等,城市只能被動因應。
而上述中央地方權責劃分,是城市淨零在體制上的挑戰,相形之下,城市「增匯」反而比較有空間。
「增匯」就是投資自然
2020年台北碳排放量約1,138萬噸,其中林業(森林碳匯)部門吸收量佔總碳排放量的2.11%,約24萬噸,勢必需要以極大力度「增匯」。所幸,目前林業部門盤查只包含國、公有林,尚不及城郊邊際土地、行道樹、都市林,以及私有樹木。
從「增匯」的系統角度來看,問題核心其實是城市是否確實掌握,於城市土地範圍內的自然資本,先不論土地權屬,而是任何「事實」上能夠固碳、吸收碳的植物。而為了簡化調查與降低變動,先以「一定大小」的樹木為基礎進行。
這是城市「增匯」有別於功利性,僅關注吸收二氧化碳排放之外的深意,也符合台北市打造綠色城市、宜居城市的願景。因為投入「增匯」,就會帶來綠地增加,更高品質的綠地經營管理等環境效益。
那麼,城市有沒有可能「極大幅度」增匯?倫敦國家公園城市的實踐,可提供參考。
倫敦國家公園城市
英國倫敦是個有著九百萬人口的超級都會,讓「讓倫敦成為國家公園城市」聽起來有點異想天開,但這個理念卻逐步實現。
這樣一個浪漫的想法,由一位童書作者、攝影師與地理老師丹尼爾艾里森(DanielRaven Ellison)於2015年發起的草根運動,城市的所有階層的人都可參與。這個概念跟一般的國家公園不同,卻是由國家公園所啟發。
倫敦國家公園城市的成功,仰賴有一位有遠見的市長支持。2016年倫敦市長薩迪克.汗(Sadiq Khan)上任以來,力推超過200個綠地改善項目和種植17萬棵樹木;2019年倫敦進一步頒布「倫敦國家公園城市憲章」,做為建設基準,正式宣布成為全球第一座國家公園城市。
在上個世紀公園系統基礎上,倫敦綠色空間從外環大面積綠地,逐漸向中心延伸,透過綠帶、綠楔(空間不大但具可連結綠地的樞紐)、綠斑(畸零地綠化)等不同單元,形成一個綿密且每個人都可及的綠色網絡。綠地的屬性,也從單純空間綠化,轉向為強調經濟、社會屬性的空間,也是城市「增匯」可得到的多重效益。
倫敦成為世界第一個國家公園城市是什麼概念?
這座城市被47%的綠地(包括公園、花園與林地)覆蓋、有2.5%的藍色地景(池塘、運河、河流、湖泊)、道路面積只佔城市12%、住宅比例只有9~10%,樹木高達830萬株(包括行道樹),朝向一人一樹目標邁進。
台北市已開響城市淨零競賽的第一槍,進入淨零排放的深水區,也開始面對「增匯」所帶來的挑戰與機遇,可供中央刻正修法之《氣候變遷因應法》及其他城市作為借鏡。年底六都選戰,候選人們能否意識到上述城市淨零關鍵?為自己的城市找到一個真正可以實現城市淨零,為城市帶來新增碳匯的市長?值得選民好好檢視。
(本文授權轉載自「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