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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產業汙染 祭嚴刑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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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產業汙染 祭嚴刑重罰

2018-03-29 聯合報/記者嚴珮華/調查報導

環團:3階段裁罰 設立退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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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創造了台灣經濟奇蹟,從科技部、經濟部工業局、地方政府到民間投資,台灣有156個大大小小的工業區與聚落,帶來經濟繁榮,但也帶來了環境汙染。環保專家認為,台灣環境汙染的解決之道,短期應先加重罰則,並落實中央和地方的監督與執行分權;中期要推動灌排分離,執行汙染源總量管制;長期目標則需由政府訂出高汙染工業退場機制、獎勵綠能產業,並重新國土規畫,讓農田與工業徹底分離。

監測、修法重罰 雙管齊下

台灣環保暨資源再生設備業公會理事長朱俊彥表示,目前易造成汙染的五大產業,從北到南分別位在桃園、台中、彰化、雲林、高雄等地,包括化學有機物、有毒與臭氣空污、重金屬等汙染河川與土壤等,搶救環境已刻不容緩。

在短期搶救措施方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隊長陳咸亨表示,主管機關已針對製造汙染的廠商提高罰金,原來對業者處以6萬到60萬元不等的罰金,近期已修法將最高罰金提高到2000萬元。另外,對連續重大違規者,要求廠商設自動監測連線到環保署(但不公開連線名單),讓環保人員也能隨時監測;例如去年底喧騰一時的日月光汙水案,在處罰上另會追索廠商的不法所得,且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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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認為,提高罰金還不足以嚇阻非法廠商。

今年3月,環團提出民間版「水汙染防治法」,便主張違法行為罰金、罰鍰要提高十倍;甚至主張明文禁止繞流排放、未經許可稀釋排放廢水等惡性重大行為,一旦發現,即應依據「三階段裁罰標準」,得命令停工、停業、廢止許可或勒令歇業,並增訂復工計畫、公開審議制度。

朱俊彥建議,直接針對高汙染企業採用使用者付費的水價,一來可減少高汙染,二來可促進產業升級,設立退場機制。因為高汙染產業需大量用水,用水成本若加入環保附加稅,在使用者付費的壓力下,有助於企業積極朝零排放方向前進;畢竟冒著偷排風險,還不如積極減量降低成本更踏實。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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