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電鍍廠、高雄日月光案的工業汙染只是冰山一角,冰山下恐有更多汙染案。企業不願投資環保設備、檢查人力不足、罰則太輕都是主因。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隊長陳咸亨表示,環保署鼓勵廠商誠信自主管理,工業區內外廠商每年都要繳交合格檢驗所查核的環保檢驗報告,環保署一發現問題,即採實地稽查。
但實務上,台灣環保暨資源再生設備業公會理事長朱俊彥表示,台灣企業太過專注本業技術,長期忽略環保技術。據了解,很多環保設備平時根本很少開機,只是應付檢查而已。
另一個關鍵是官方的稽查人力不足。以日月光K7廠案為例,由環保署督察總隊南區大隊與檢警合作,但其實所謂南區「大隊」,稽查人員只有10餘名,管轄範圍卻從嘉義遠到台東。
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則認為,地方政府為了企業的稅捐而「放水」,無法力守監督角色更是問題。就像日月光過去三年共違規25次是累犯,另彰化電鍍廠被抓竟是由中央環保署與檢警合力,非由地方政府發動。環保團體更認為,地方甚至扮演「通風報信」角色,直接扯中央後腿,中央在沒有足夠的人力情況下,被「兩面夾殺」。
罰則過輕、罰金太低,也讓業者「沒在怕」。環保署統計,民國100年到102年,環保稽查處罰次數3843次,罰金總計僅6.4億元。即使是連續重大違規,要求廠商設自動監測連線到環保署,讓環保人員可隨時監測,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竟有廠商私下表示,「監視器畫面一旦做假,遠在中央的環保署如何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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