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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良:台灣的幸福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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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良:台灣的幸福與挑戰

2019-03-12 聯合報/楊志良/台灣高齡化政策暨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

成功常是挑戰的開始,若未能及時因應挑戰,就會成為失敗的開端。大自羅馬帝國與秦皇朝的滅亡,小至Canon、Konica、Nokia走入歷史,莫不如此。更多的是富不過三代的家族,台灣曾錢淹腳目,位居四小龍之首、是華人民主社會的典範,而今日呢?

從個人及家庭而言,台灣人在某些方面是很幸福的,但這些幸福也造成很多的挑戰。首先,由於台灣公共衛生及健保的成功,台灣人從來沒有這麼長壽及健康。1921-1928年,日本佔領台灣已超過25年,那時男性平均餘命僅37歲,女性42歲,所以那時候不流行離婚,稍微忍耐一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目前則男性77歲,女性83歲, 八成活過70歲,六成活到80歲,四分之一到90歲,如果70歲以前就往生,算是「夭壽」。這些數據是全台的統計,若僅算台北市,還要更高,男性已超過80,女性則達85歲。

因此,女性如果55歲退休,還要再活近30年,65歲退休,也要再活20年;男性也有25及15年好活。人生從以往的二階段(20歲以前成長及學習,20-50歲成家立業,隨後便迎接死亡),到現在多數人的人生有三階段(出生至25歲左右,為成長及學習;25至50歲為工作及養育下一代;五十歲左右逐漸退出職場,退休後平均可再活二十五年)。但這樣的成功,立即造成的挑戰就是,退休養老怎麼辦?

台灣人不但活得久,其實也活得好。很多人以為台灣老人多半失能躺在床上,實際上多數老人仍具備完整的生活能力(activity of daily life)即飲食、穿衣、洗浴、如廁、移動(用助行器及輪椅都算可以移動)等能力。依據調查,92%的65-74歲長者,都具有這些能力;75-84歲則有80%,85歲以上還有超過50%具有基本生活能力。整體而言,只有16%的台灣老人,喪失了一項以上的日常生活能力,非要長照服務不可。2017年65歲以上老人為314萬人,那麼應該只有50萬人需要長照,可是為什麼說長照需求為70-90萬人呢?這是因為獨居者越來越多,雖具有基本生活能力,但缺乏工具性生活能力(Instrument of daily life),例如自己做飯、洗衣、家庭清理、採購等,所以也需要外界的照顧。

人口越長壽,老年人口越多,社會的挑戰就越多。因應不及,台灣版的「楢山節考」情節,就會不斷上演(將70歲以上老人棄於山上凍死)。台灣近年有紀錄的,照顧者因未獲得適切的支持,結束被照顧親人生命的悲劇,至少有50件,包括夫殺妻、子弒母、兄殺弟、媳殺婆。長期照護至目前為止,可說是「成功是失敗的開始」。

人口老化與少子化是一體的兩面,台灣是世界上年輕人最不結婚(有偶率最低)的國家;又因台灣生育多在婚姻狀態下,因此也是世界上生育率最低的國家,多年來平均每名婦女一輩子生不到一個小孩(日本至少有1.4),也就是每隔一代,人口就要減少一半,因此少子化是人口結構老化最重要的因素。

已經少生了,虐兒、棄兒卻十分嚴重,某著名雜誌二期的封面故事,分別是「來不及長大」及「搶救廢墟裡的少年」。據內政部統計,登記有案的虐兒事件每年超過一萬件,每天近30件,每年虐死近30人;棄兒每年近500件,每天有近二通出養諮詢電話。這樣下去,台灣近三十年來壽命延長、經濟繁榮、自由民主的成功,反會成為失敗的開始。

北歐國家曾在30-70年代經歷少子化,但現在早就恢復平均每對夫婦約生兩個小孩。克服少子化的主因是,他們願負擔高額的賦稅(占GDP 30-40%以上)讓小孩由父母負責養育,轉變為由社會集體養育。因此北歐及西歐將一名小孩養育到20歲,父母只需花費可支配所得的10%左右,而台灣則要66%。試想,若父母都月入3萬,在台北要如何養育小孩?而小孩由家族共同扶養的時代早已過去,台灣已成為四不一沒有(不婚、不育、不養、不活,年輕人沒有前景)的國家。

難道台灣就沒有願景了嗎?早在2500年前,〈禮運大同篇〉就描述了社會應有的願景:「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不少北歐國家不早就做到了?

因為少子化,工商社會家庭功能大幅退化,獨居人口會越來越多,個人一旦發生事故,常不能依賴家庭。且台灣因為政府貪腐及蓋太多蚊子館,大家不信任政府,不樂意交稅,稅賦只占GDP 12%,為現代民主國家中最低者,政府能提供服務的能力有限,從公立托兒所、幼兒園少得可憐,及長照2.0已成芭樂票就可知。因此,民間社區團體「自救」是最好的方法。

台灣民眾具有豐沛的愛心,但是由於長期民粹治國,民眾以追求小確幸為樂,對於建立制度性的保障制度興趣缺缺。本人曾經建議台灣女性在一生的85年間,服務社會一年,協助照顧小孩及失能長者,馬上被酸民圍剿,認為是歧視女性。然而男性已服了70年的義務役、 社會役,難道不是歧視男性?全世界幾乎所有的國家,服兵役的多是男性,幼稚園、托兒所照顧員則以女性為主,這是性別分工。既然無法建立制度性的機制相互幫忙,家庭又漸漸失去功能,那只好由互動較多的團體建立相互扶持的機制。

弘道基金會、老五老基金會、高發會等等民間組織,提供了長者的「社會連結」,目前更組織全民造福(照服)時間銀行聯盟,各參加聯盟團體,不論是社區、教會、公司、社團(如扶輪社)等,各自徵求內部會員或員工,經過一致的訓練及認證,提供團體內需要照顧者各項服務(可以是失能的長照,也可以僅是陪伴,包括聊天、閱讀、陪伴上街、採購、協助就醫等,也可以是對年幼子女及孩童的照顧),計算點數加以紀錄,當自己需要時優先提領。自助助人,就類同捐血後可優先接受輸血,但不必一對一對價,先在團體內辦理,因為平日互動頻繁互信度較高,容易形成互助團體,未來再以跨團體為目標,創造沒有孤獨也沒有棄老、虐老、棄兒、虐兒的祥和社會。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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