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全台有近四十三萬名的長者是居住在沒有電梯的公寓裡,這兩年內便飆升九萬人之多,倘若再加上透天厝之類的住宅,粗估我國老人有高達七成是住在無電梯的房舍裡,這也使得老宅囚困老人家的議題,有進一步深究的必要。
目前的台灣社會約莫有三百八十萬高齡一族,其中一人獨居獨老或老老兩人相互扶持的人數,也接近百萬人之多;粗估到二○三○年,老屋或老宅恐怕將占有全台房屋的三成,因此關於老人、老宅、老囚、老無趣的思考,需要有整全多層的考察。
首先,從高齡化社會到超高齡社會的變遷趨勢,老化一詞所指涉的豈止於老年人口的增加,還包括有著三、四十年歷史的老舊住宅。只是在這裡要被凸顯的不僅止於老人數量或老宅數目,而是在數字背後糾結的複雜、多重及資源配置不均的整體性關照。
因此,所謂老宅困老人的雙老危機,將會比想像中來得迫切。畢竟,擺在眼前的已經是基本的需求無法滿足,以及人身風險難以有效規避,這也使得電梯限制帶來的「行不易」,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而在思考上也要同時包括短期性質的立即改善,以及中長期目標之規畫作為。
其次,因為欠缺電梯設備,導致生活水準與生命品質的可能缺漏,成為無法有效維護老人基本權益(老權)的一項文明反諷。如此一來,上述的老宅困老人景況,因為沒有電梯的基本配備,而讓「老障」現象背後所夾帶諸如老身、老殘、老本、老友、老趣、老去等累積性剝奪、制度性障礙、社會性排除和衝擊性影響的連鎖效應,更形雪上加霜。
因此,在這裡的思考就不應限於「下不了的床、踏不上的地面、跨不過的梯階、出不了的門檻、就不了的醫治以及無法擁有的正常生活」之老權訴求,而是扣緊「理念-政策-立法-行政-福利服務」的老人權益維護架構。這不只是個別的長者或單一的特定需求事宜,而是一項後高齡社會的老化變革工程。
總之,相迎於從安老到困老的一線之隔,不應只是聚焦於長照、醫護之類的狹隘議題,而是要因應老人基本權益保障及其福利服務增進的積極性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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