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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飛」來橫禍 害他永遠領不到重陽敬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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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飛」來橫禍 害他永遠領不到重陽敬老金

2018-10-01 聯合報/記者劉明岩╱即時報導

「明天我就滿65歲,今年可以領到重陽敬老金了!」當曹明顯喜孜孜地向家人表示要請吃飯時,隔天,卻因張姓貨車司機的疏忽,未捆綁好的齒輪掉落中山高,曹明顯駕駛貨車輾過而翻車,還沒領到敬老金卻命喪黃泉,留給家人無比哀痛。

家住彰化縣員林市的曹明顯,跟很多勤勞的台灣人一樣,從工廠退休後,仍不願閒著,受雇從事一些土水雜工,平時要開著小貨車,南下北上國道載送物料及人工。他的兒子曹光燿說,在事發前一天,父親因小感冒,就勸他休息一天,去看醫生,但他堅持要上,說:「加減賺,反正在家也是閒閒!」沒想到因此走上不歸路。

去年10月11日,曹明顯一大早開著3.5噸小貨車,到南部載了物料後,北返行經國道中山高北上236.5公里雲林路段時,他好端端地開著,沒想到,突然輾到一塊長寬各為38公分、高25公分的鐵齒輪,他煞車不及,失控打滑衝撞外側護欄,人車翻覆,曹明顯被救出後,因腹部內出血嚴重送醫不治。

國道冒出這塊要命的齒轎有些離奇,偏偏讓曹明顯遇上。國道警察第三大隊調查,肇事的是張姓大貨車司機,他當時運載24噸重的齒輪,南下要到高雄市仁武區卸貨,但貨品未捆紮牢固、堆放平穩,在行經中山高南向236.9公里雲林路段時,掉落一塊齒輪在車道上,被同向後方的趙姓大貨車司機輾壓下,齒輪彈了約十多公尺,飛越分隔島掉落對向北上236.9 公里處,先砸到一輛轎車再落地,曹明顯駕駛小貨車剛好經過輾到,才遭此橫禍。

案發後,曹明顯的女兒在臉書上,po文請求目擊者幫忙「如果有行車紀錄器的人可以聯絡我們嗎?」警方隨後查出,是張姓大貨車司機肇禍, 雲林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張起訴,雲林地院今年七月底判決,法官認為張姓司機開貨車已達5年,沒前科,犯後坦承過錯,態度良好,且與死者家屬達成民事調解,也給付賠償500萬元,判他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須提供5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曹明顯因大貨車上掉落的齒輪而殞命,帶來家人莫大悲痛,曹明顯的兒子曹光燿說,他臥病在床的伯父,聽到他父親車禍亡故的噩耗,隔天也跟著離開人世,他的母親失智也臥床多年,原本都由他的父親與姊姊輪流照顧,他父親走了以後,重擔就落在姊姊與他的妻子身上,沒幾個月,他的母親也離開人世。至今,他的姊姊都不願接受父親已死的事實,不忍見到父親的照片,免得觸動思父之哀傷。

父親之死也讓曹光燿感觸很深,他說,事發後,因對法律不熟悉,一時不知所措,卻找不到可以協助的單位,在四處碰壁後,才理出頭緒,最後只有遷就現實,不得不與肇事者和解。

曹光燿說,因為駕駛人的疏忽,讓載運的物品掉落道路而釀成傷亡車禍,釀成許多家庭悲劇,政府應該加重刑責及罰額,而不是讓駕駛人以為只要依保險給付了事,而漠視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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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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