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願景工程報導了一個所有網路族都要特別關心的問題:你的隱私。
「免費的最貴,你的隱私是他的商品。」當我們享受網路上種種免費的應用程式之時,你的身家和一切資訊正被悄悄地納入某個大數據資料庫當中,然後被AI利用,而且你一點都不知道。
曾有一位台大博士候選人,因為惡意阻擋救護車,遭網友肉搜,身分曝光加上媒體大幅報導,很快就讓他成了全民公敵。他的行為當然不可取,但網友如何可以搜尋到他?不外乎是自己的上網痕跡和應用程式的資料庫作祟。但近來網友、媒體屢次透過人肉搜索找到當事人,並發動輿論公審,是否也侵犯當事人隱私,有些值得商榷之處呢?
網路隱私是一個很詭異的問題,隱私保護得好,有時被批評是網路自由的箝制;另一方面,沒有隱私保護則可能讓你身敗名裂或一夕成名變成網紅。曾任谷歌CEO的史密特就曾說,網路世界沒有隱私可言,如果擔心你曾做過的事情曝光,那麼也許一開始你就不應該去做它。臉書的祖克柏一開始也對隱私保護的問題嗤之以鼻,他們都被批評得很厲害。
現在網路和媒體可說是相輔相成,媒體在網路上找新聞,網路透過媒體的報導而更加力量強大。媒體要小心的是網路上無奇不有,但不一定都是真的,所以媒體要小心查證,免得落入有心人士的陷阱或圈套。媒體報導很多都是根據網路,有的不僅不查證還加油添醋,侵犯隱私,造成混亂或傷害。
科技一直推陳出新,很多都會牽涉到個人秘密或隱私,例如個人位置的追蹤,除非關掉手機,否則你的行蹤都無所遁形,未來萬物網際網路(Internet of Things)的普遍更讓你插翅難飛;加上網路傳播快速和無遠弗屆,侵犯隱私所造成的傷害是很大的。
對於這些網路的新應用或新服務,小蝦米老百姓都無力對抗微軟、臉書、谷歌或蘋果等大鯨魚,政府應盡速成立專門的隱私研究和保護單位,否則問題恐怕會愈來愈複雜和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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