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昨天報導國道施工區成了事故「隱形殺手」,十年造成四十三人死亡,引發外界回響。高公局昨天立即檢討施工交通維持,研議增設標誌車加強警示、防範車輛闖入施工區,並針對短期、中期性施工,將施工區防護從交通錐改為一點五倍大的「充水式交通筒」,反光面積多了、也具重量,更有防護性。
交通部長賀陳旦昨天接受本報專訪時說,無論用路人、施工者,價值觀都在追求效率,往往會認為「半小時的工程,何必大費周章裝設防護設備?」因而怠忽該有的準備工作,一旦遇上疲勞駕駛、酒駕等情形,就讓施工區成了事故致命區。
賀陳旦說,過去會因夜間施工較不會造成車多壅擠,但分析近幾次事故都是發生在凌晨到清晨,夜間也較容易疲勞駕駛,昨特別提醒高公局,在設備尚未到期、廠商訓練還不足時,未來不排除會多利用白天施工,在視野較好、駕駛較清醒時施工。
賀陳旦說,過去若因預算、招標廠商難以落實高規格的防撞功能而減少布設防護措施,未來都須改變,寧可多付經費,也要保障安全;此外,國外已發明移動式護欄等較便利、防護力較高的設備,昨也要求交通部研究國際作法,「哪怕是專利,也要引進」,盡力保護人命。
高公局昨天檢討後提出五大方案。包含將在工作區域近端增設標誌車,用來加強警示、防範車輛闖入施工區;短期、中期施工,鄰近施工區的交通錐也須改為充水式交通筒。另外,高公局今年五月已要求漸變區、緩撞區設置「紅藍爆閃燈」,若施工地點靠近車道,須多封一個車道施工,並將研議警示區設置懸臂式資訊標誌車。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說,將盡速發文到各工務段,並修訂「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預計年底前完成,會參考國際規範、提升防護力道,同時研議引進國外施工機具,落實交通安全,道路工程、駕駛教育、交通執法的「三E」不可偏廢,除了增加設備,也會透過駕駛教育、落實執法減少傷亡。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